眾所周知,國內企業職工熱衷於繳納社保。這不僅社保能給職工提供醫療、養老等保障之外。而且,在崗職工隻要繳納很少一部分社保費用,多數社保費用都是由用人單位來繳納,這對於職工來說是很劃算的事情瞭。
不過,對於靈活就業人員來說,就沒這麼幸運瞭,他們需要全額繳納社保,這樣的繳納壓力,卻讓很多靈活就業人員覺得壓力很大。於是,就有部分靈活就業人員“被迫”選擇退社保。
而對於部分靈活就業人員選擇退繳社保,有不少專業人士覺得不可思議。因為,按照現在社保的規定:如果退出社保,就隻能退8%這部分進入到個人賬戶上的資金。而另有12%劃入社保基金的資金是退不瞭的。這意味著,靈活就業人員隻能退40%的社保。此外,如果靈活就業人員退出社保,那就沒有瞭醫療、養老等保障,將來生活的不確定性在增加。
不過,我們則認為,現在部分靈活就業人員“被迫”退繳社保,也是有難言苦衷的,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原因:第一,現在社保繳費標準每年都在上漲,主要是社保繳費基數是根據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一起同步上調。而很多靈活就業人員現在收入並沒有增加,甚至還下滑。所以,這部分靈活就業人員隻能選擇退繳社保。
第二,不少靈活就業人員覺得繳納社保並不劃算。按照規定:靈活就業人員60歲退休,領取養老金到68歲才能回本。如果將來延遲退休至65歲,那就要活到73歲以上才能回本。對此,不少靈活就業人員擔心,自己壽命沒有這麼長,即使繳納瞭社保,也很難收回老本。於是,部分靈活就業人員覺得不劃算,就停止繼續繳納社保。
第三,經濟壓力比較大。在經歷瞭3年多的疫情之後,各行各業都不景氣,很多靈活就業人員的收入減少。對於這部分靈活就業人員來說,他們現在養傢糊口都有困難,就更沒有這個經濟實力繼續繳納社保。於是,不少人隻能決定斷繳社保。顯然,這部分人斷繳社保是收入不允許,他們是想將來經濟條件好轉瞭,再繼續恢復繳納社保。
第四,不少人擔心將來領取養老金的要求提高。按照現在社保的規定,社保繳費的最低年限是15年,隻要繳費滿15年,就能領取養老金。但是如果將社保繳費的最低年限上調至20年甚至25年,那意味著,靈活就業人員還要繳納更多年的社保費用,才能領取養老金。
實際上,部分靈活就業人員斷繳社保的行為是欠妥的。不過,作為社保基金,也要充分考慮到靈活就業人員經濟壓力大,為他們創造更有利於繳納社保的條件。比如,可以將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分成幾個檔次,每個人可以根據自己收入的情況,來選擇自己繳費的標準。
同時,由於經濟大環境不好,部分靈活就業人員收入減少,面臨繳費困難等問題,社保基金應該允許他們暫停繳費,等到經濟條件好轉瞭,再補繳社保。隻有這樣,靈活就業人員斷繳社保的問題才能得到有效的緩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