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老齡化社會的到來,我國將逐步實行“延遲退休”。而面對即將到來的“延遲退休”,社會各界存在著較大的爭議。對於腦力勞動者,他們比較支持延遲退休,這樣可以再多幹幾年,退休後還能多拿養老金。而對於基層職工,他們對延遲退休持保留意見。因為,這類人群的工作不固定,收入也不穩定,希望早點退休,安度晚年。
而對於社會各界在“延遲退休”上面存在的較大爭議,就有業內人士提出新建議,就是按“工齡退休”的方案。隻要你社保繳滿15年以上,工齡達到30年,就可以自願申請退休。而這個“工齡退休”的方案,得到瞭大傢的普遍認同。不少人認為,如果按“工齡退休”,則會帶來三大好處:
其一,按工齡退休更加公平公正,不管是是腦力勞動者,還是體力勞動者,都可以在達到30年工齡後,自主選擇何時退休。這樣的退休制度更趨人性化;其二,如果實施“工齡退休”,屆時就會有很多老職工選擇退休,這樣可以把更多的工作崗位讓給年輕人。其三,如果按工齡退休,老職工在離開原來的崗位之後,也可以到社會上去發揮餘熱和特長。比如,被其他企業聘用,以及自主創業等。
盡管“按工齡退休”受到社會各界的支持。但我們認為,“按工齡退休”實際執行起來還是比較困難的,主要有以三個原因:第一,如何確定工齡就是一個難題。如果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、國企員工,他們從學校畢業就進入單位,隻要不犯什麼大的錯誤,就可以一直幹到退休。像這樣的群體的工齡是比較容易確定的。
而那些民企職工、靈活就業人員等人員,他們工作並不穩定,有時失業在傢,沒有工作,有時連續加班,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。像這類人群是很難統計出其工齡的。而且,私企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工齡也很難達到30年。如果他們的工齡達不到30年,難道就不能申請退休瞭嗎?
第二,按 “工齡退休”也違背瞭我國的延遲退休的精神。假如一個人22歲參加工作,隻要工齡達到30年就可以申請退休瞭,那他在52歲時就可以申請退休瞭,這麼早就退休瞭,這並不符合我們國傢延遲退休的精神,也是對人力資源的一種浪費。
第三,按 “工齡退休”對較晚參加工作的人群,是一種不公平。像醫生、科研人員、工程師等群體,他們年輕時都在讀書,往往要到30多歲才參加工作。如果實行“工齡退休”,要求這類群體的工齡達到30年,那麼這類較晚參加工作的人,就要到60多歲才能退休瞭。顯然,按“工齡退休”對於較晚參加工作的人群是不利的。
從以上這3個原因,我們就能瞭解按“工齡退休”實際執行起來還是存在較大難度的。其實,我們隻要對現在的“延遲退休”稍加改進,就能給出讓大傢都能接受的方案。比如,在實行“延遲退休”時,可以規定一個法定退休年齡,隻要你達到這個年齡,而且社保繳納年限也滿足最低標準,就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,來決定是否要延遲退休。同時,在個人申請延遲退休的同時,還要用人單位同意才能正式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