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由來已久,網上甚至出現不少要求“取消物業”的呼聲。
物業與業主之間最大的矛盾就是物業收取物業費,卻沒有盡到相應的責任,隻拿錢不幹活。而有的小區,物業總是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,就連門口的保安,也是高出業主一頭的模樣,有時候故意刁難業主、更有甚者發生保安毆打業主的事情發生。
那麼,物業有這麼多的缺點,是不是就應該取消呢?
我們知道,業主每年支付相應的物業費,而物業公司為業主提供相應的服務,為業主保護小區的安全,負責清理生活垃圾以及樓道裡的衛生。
物業公司收取瞭物業費,就應該把自己職責所在的工作做好。但是,現在有的物業公司確實存在隻知道收錢、卻不幹實事的情況,弄的業主們怨聲道載。
我傢小區的物業就不怎麼盡責,樓道衛生差、小區裡亂停車,甚至有外來的車輛在我們小區停車,門衛是兩個一碰都能倒下的老頭。有外來車輛進來,隻要按個喇叭門衛就將門打開放瞭進來。
而且我們小區物業還同時承包我們的供暖,那供暖就不用說瞭,確實是能保證我們凍不死。業主去上面反應瞭無數次,但每次都是被扯皮給扯瞭回來。背後的能量確實不容小覷。
這種情況下,是不是取消物業就能更好一些呢?有時候事情真的不是像我們想象那麼簡單。
我的一個朋友,他們的小區物業管理就不好。後來整個小區的業主聯合起來,費時兩年,終於將物業公司給弄走瞭。
他們小區業主自己成立瞭一個“小區服務委員會”,選擇幾個德高望重的人進行管理,業主們每個月交一定額度的管理費,那幾個人進行統一的雇人清理小區垃圾及負責小區的安全問題。
開始的幾個月還可以,可時間久瞭,業主們發現每個月需要繳納的管理費越來越多,而小區衛生越來越糟糕。
後來有細心的業主發現,小區裡的門衛和打掃衛生的人員,都是雇的那幾個德高望重的人的親屬,而且賬目不透明,很多花銷不知道到底花在瞭什麼地方。
有質疑就有爭吵,然後就是將這幾個人撤掉,重新選舉管理人。
可這個世界上,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紛爭。和上次一樣,開始時還可以,可時間久瞭,又走瞭上次的老路。
那次因為這件事業主之間發生瞭一次大爭吵,很多人表示以後不再繳納管理費。
就這樣,管理費收不上來,小區裡的衛生也沒人收拾瞭,大門也沒人看管瞭,整個小區一片亂糟糟。
再後來,因為小區無人打理,就連小區的房子出售都沒有人去打聽,房價直線下降。這就觸碰瞭業主們的底線,無奈,隻能又聯系瞭一傢物業公司來進行管理小區。
現在很多小區都陷入瞭這個怪圈,每年繳納足額的物業費,但物業公司確實不盡責;而一旦取消物業自己進行管理,也會面臨著很多的問題。
我個人認為,出現這種情況就是相關法律沒有對物業公司起到約束作用,才讓他們有瞭收錢不玩活的底氣。如果能有相關法律將物業的責任進行管理,不盡責就罰款,估計物業公司也不敢不把業主的利益放在首位。
如果你們的小區取消物業,你是贊同還是反對呢?